少女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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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部分
    玉姐儿第一次明白肉包子打狗是个什么意思!

    “凌先生,您……您这算是什么意思?”

    凌云嘿嘿冷笑了一下,“我的意思么……这个人!”凌云指了一下“志玲”,“算是个搭头,送给我了,三千六百万,金、银、玉三大花魁,我全要了!”

    “啊?!”玉姐儿的嘴一个张得有两个大,“这怎么可以?凌先生您在开玩笑吧?您要我们最精彩的金花魁只当个搭头?”

    凌云的脸看上去很有一丝流氓的风采,“呵呵,不可以么?不可以的话,那也行,不过如此一来,呵呵,三个花魁……我可就……一个也不要了!”

    玉姐儿感觉自己再一次被又大又毒的蝎子蜇到了,跳了起来,“凌先生,你怎么能这样?”

    凌云没有看她,他在看天,好像那天上正有几个美丽的不穿衣服的天使在飞来飞去……

    “要么答应,要么不答应,你给个痛快话。如果答应,就这个数,三个全要。如果不答应,我就一个也不要。反正这三个人,我一个也没碰,大不了你再来一次花魁拍卖仪式!也没什么损失!”

    玉姐儿一阵气苦,再来一次?开什么玩笑?已经拍出去的花魁了,就算你没碰,可有谁还会相信她们还是处女?谁能给她们证明?这可是掉进黄河都洗不清啊!

    玉姐儿头一次后悔:卖银花魁已经吃过一次亏了,干什么把还要把这个金花魁介绍给他?!

    …………

    床!

    好大的床!

    好大好香的床!

    女人!

    好多女人!

    好多好看的女人!

    这张床上,莺莺燕燕的至少有几十个少女横陈!

    伴魁!

    这些少女全部都是伴魁!

    现在这些伴魁全部都属于凌云了!

    可是凌云却没有看她们。

    因为在她们之后,是三个更加美丽绝伦的女人——花魁!

    凌云第一次知道:人,竟然可以无耻到这个地步!

    而且,无耻到这个地步的人竟然还没有吃亏!

    事实上,不但他没有吃亏,就算那玉姐儿也没有吃亏。

    上次花魁竞拍,夺魁时的价格只有区区两百万而已。只不过这次多了凌云这么个超级买家,价格才会一路攀升。

    一个花魁买两百万的价格都是大赚特赚的,何况三千多万?平均一个花魁一千两百万,天价了!

    所以,凌云不但要求了三个花魁,连那几十个伴魁也一并收下,而价格,依旧是三千六百万!

    玉姐儿会答应吗?

    她没有回答,她用行动进行了回答。

    相对于花魁,伴魁只能算搭头,既然是搭头,多一个少一个又有什么区别?何况凌云又没有为这些伴魁赎身的打算?

    凌云打算就在这里解决了她们!

    一般来讲,在此处夺魁了的人都会把花魁带出去,另找地方共度春宵。这个地方对于经常光顾的人来讲,实在不是一个枪毙花魁的好地方。

    可是凌云没有出去。因为他不想出去,也不能出去。

    首先,他不知道该到什么地方去。对他来说,这是一个陌生的城市,如果不坐计程车,他恐怕还有可能会转向。这种情况下,自然无法出去。

    其次,留在这里,他还另有用意。

    相对于伴魁,花魁是另一个级别的。如果有人能够得到花魁,没有人会选择伴魁。对于这万金难卖而且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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