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胜利之吻》,这是缪斯和拉克西丝的垂青,更是人间最珍贵的瑰宝。
锦瑟为谁而鸣?一千个人心中便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在沈潞看来,锦瑟为
情而鸣,为追求理想而鸣,为抗争命运而鸣,更为「平等」与「尊严」下的相爱
而鸣。
[本帖最后由柔福帝姬于2014-8-1118:33编辑]******番外一
序
一九九六年的深秋,淅淅沥沥的秋雨从天而降,在雨中十二岁的孩子撑着翘
出了一边尖头的旧伞跟着母亲从山东老家搭火车来到了上安市这个绮华无比却又
令他倍感陌生的大都市。十里洋场的璀璨,不夜之城的氤氲无一不叫这来到了新
天地的孩子大感新奇,但新奇的背后却是一片脏乱挤的棚户区,长途跋涉的终点
站就在这里。
「乡五宁(乡下人),到上安,上安爱五纲伐来(上安话讲不来),米西米
西炒咸菜」
一群本地小鬼每次见着新来的孩子经过,都会幸灾乐祸地在后面拍着手念着
类似的顺口溜。即便同是在棚户区的屋檐下,迎接这个孩子的却是对外来户的冷
言嗤语,尽管他们都是同一个阶层的孩子们。
不过半大的孩子根本就不在乎这个,没人和他玩就不玩呗,反正他最好的朋
友正躺在一个略显陈旧的狭长盒子里,他们每天都如影随形似地在一起。
孩子的父亲是本地人,但家徒四壁一贫如洗,只是靠着老早以前的顶替政策
在街道工厂里混着一个每月四百块钱的简单工作,再加上平时老酒喝喝,香烟抽
抽,基本上剩不下一个大子。他的配偶李爱云是从山东来上安务工的农村妇女,
只是初中毕业的她就靠着给人当保姆赚点微薄的收入来维持着这个家的生计。
现在儿子渐渐大了,不能总是寄放在姥爷家里,乘着这次回去探亲的机会,
李爱云将十二年来从未离开过外公外婆的儿子带到了丈夫的身边。她一直有个梦
想,能熬到该市规定的外地配偶十五年给上户口的期限,然后和孩子还有他爸在
一起安安乐乐的生活。为此她起早贪黑的干活,没保姆干的时候就在弄堂里支个
油条面饼摊,虽然日子过得拮据,但也还算勉强维持得下去。
每天傍晚,一阵略显稚嫩却颇为悠扬的琴声便会准时响起在拥挤的弄堂里,
这是儿子练琴的证明。说起练小提琴这件事,还是因为在老家有一次小家伙被小(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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